◎有關本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09年02月29日前屆滿,且經廠商回覆不展延許可證者,本署將自109年5月1日起取消給付(共計24項)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。
發文字號 健保審字第1090053489號主旨:有關本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09年02月29日前屆滿,且經廠商回覆不展延許可證者,本署將自109年5月1日起取消給付(共計24項)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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